疯狂躲避球的历史起源

躲避球运动起源于英国,随着欧洲移民新大陆并在1900年左右盛行于美国。1902年,日本留美归国学人将躲避球运动引进日本,由于运动价值深受肯定,遂于1913年起被列为日本学校体育教材。台湾因为早年受到日本统治之故,在台湾日治时期已有躲避球运动。

台湾光复之初民生凋敝、国家社会经济困难,学校体育活动之推展自然难掩经费短缺之苦。有鉴于此,当时省立台北师范学校温兆宗老师,在1951年,以台湾北部,小学校园为主,极力倡导此项深具经济实惠、简单易学之躲避球运动;同时,为了推展及比赛的需要,乃将原本较具游戏性质的躲避运动予以竞技规则化。

疯狂躲避球 躲避球的玩法

在大陆,新中国政府也广泛开展包括躲避球在内的各种新兴球类的体育项目,并得到了长足发展,各地已有许多躲避球地方球队和俱乐部,并组成了国家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躲避球运动一定能在世界范围内占有一席之地。

疯狂躲避球的通则

⒈掷球或传接球前后(连续动作),身体之任何部份不得踩线或越线。

⒉禁止同队内场球员互相传球。(非故意传球之彼此触球不在此限)

⒊禁止同队外场球员互相传球。(非故意传球之彼此触球不在此限)

⒋同队内、外场之互相传球次数以4次为限。通过对方内场之掷(攻)球,在对方球员肩膀以上或双手侧平举以外。以传球论。外场球员「触球出界」。以一次传球论。触球出界前之传球次数并应累计。外场球员似乎有「触球出界」现象,裁判却难以明确判断时,不以「触球出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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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禁止头脸攻击:攻队击中守队内场球员头脸部(颜面、头颅)时,击中无效。击中守队球员头部附着物(帽沿、头发、发带、头巾),击中有效。

⒍守方球员故意被击中头脸部时;应被判『技术犯规」。球员似有故意被击中头脸部之嫌疑时(或应注意而未注意),应被判罚「警告」。球员明显故意被击中头脸部时,应被判罚「退场」。

⒎在对队内场或外场地面停留或滚动之球,不得用手或脚越区触球或拨球。有运球行为时,球不可触及对方之场区。

⒏球员接到球后五秒内,必须将球掷出。[若因重心不稳跌倒不在此限]

⒐球员可以直接用身体之任何部位接球或挡球(积极性的救球情况下)。但不得故意以头顶球、踢球、明显故意触球出局等不当之行为。

⒑内场球员以手、臂、足、头等部位挡球后,不得再接球。(类似排球式低手击球、顶上托球……之弹击后再接球视为犯规动作)。(违者由对队内场发球)外场球员以手触球后,或采排球式托球后,本人可再接球;但不可意图以此方式传球。

⒒球员不可以弹击方式攻击或传球。

⒓不得以任何接触性动作(脚踢、推撞、殴打)或言语侵犯其他球员。(违者应被判「技术犯规」)

⒔正常情况下,裁判被球击触时,以球落地论。

⒕因「出局」或「生还」之球员,于进出场途中,非故意性触球,以球落地论。

⒖无论是队员或职员,比赛中均应保持良好风度;不可有不雅之言语或不当举动,及其他违反运动精神之情事,也不可有妨碍或故间延迟比赛进行之行为。如有以上情事。属「技术犯规」并可依情节之轻重程度,酌予「警告」(黄牌)、「退场」(红牌)、宣告「取消资格」之判罚。

疯狂躲避球的剧情梗概

◆为梦想,必须赢◆

彼德(文斯·韦汉饰)是一家健身房的老板,但是他的健身房设备老旧,环境简陋,逐渐失去了生意。而且由于欠银行的债,他的健身房很快就要被由本·史蒂勒所经营的健身房给吞并。在一筹莫展之际,他们得知赌城拉斯韦加斯将要举行一场名为“winner takes all”高奖金的闪避球比赛,他们决定组队参加,用获胜的奖金来购买这座体育馆,然而他们面对的一只超强的参赛队伍,那就是由本·史蒂勒率领的闪避球队,他们来自一个更大,资金更雄厚的队伍,他们能够过关斩将,得胜而归并且赢得他们的梦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