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卫生人才网掌上卫生输上账号密码怎么登录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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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淄博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流程是什么
2020年淄博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很多考生也相继选择了该单位,那么除了对考试内容要熟记掌握之外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招聘流程,防止考生们因报考流程出错而错失良机。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淄博卫生人才网“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09:00-5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5月18日09:00-5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8日09:00-5月22日16:00。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3人及以下的按1:3、4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4-5人的,定为11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4、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卫生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2014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编招考60人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4年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服务地均为淄博市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淄博市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张店区共青团路103号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可从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下载)、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4年7月17日前取得)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研究生学历者应聘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能证明所学专业方向与应聘岗位相符的证明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所学方向等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急需岗位按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急需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1404),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核减的计划经公告后增至岗位代码为1403的岗位。
4、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应聘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8点30至12点,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科目2:专业技能知识。
2、笔试时间:
7月30日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10:30-11:30专业技能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包括应聘岗位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操作规程。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科目1占70%,科目2占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应聘人员报考差额医疗事业单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题的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四)聘用办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科目1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符合1:3比例应聘同级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考核与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聘同一岗位(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挑选单位)。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2012年、2013年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3、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4、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5、面向派遣期内毕业生的岗位,其报考的专业学历层次需在派遣期内。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张店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33-21799912869945
区卫生局:0533-2126211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33-2869551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诚信书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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