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材积表
钢筋直径6=0.222、8=0.395、10=0.617、12=0.888、14=1.21、16=1.58、18=2.0、20=2.47、22=2.98、25=3.85kg。
常用的还有原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GB 4814-8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本标准于1984—12—22发布,1985—12—01实施,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局批准,本标准讲述了原木材积表规则的详细信息,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备注
1、角钢、工字钢和槽钢的准确计算公式繁琐,表列简式用于计算近似值。
2、f值:一般型号及带a的为3.34,带b的为2.65,带c的为2.26。
3、e值:一般型号及带a的为3.26,带b的为2.44,带c的为2.24。
4、各长度单位均为毫米。
二、《木材材积计算表》的公式是什么
《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扩展资料:
《杉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商品材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10cm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39(3.50+D)²(0.48+L)÷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为8cm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4902×L÷100
(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4816-84《杉原条检验》的规定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留三位小数。
《锯材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的材积计算。
(1)锯材尺寸按GB4822.2-84《锯材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计算,即:
V=L·W·T÷1000000
V——锯材材积(m³);
L——锯材长度(m);
W——锯材宽度(mm);
T——锯材厚度(mm)。
《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条材积计算。
(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央断面积公式展开而来,即:
V=0.7854D²L÷10000
V——材积(m³);
D——中央直径(cm);
L——材长(m)
(2)本标准所列材积表采用的原条中央直径范围为6-50cm;长度范围为3-35m。中央直径按2cm进位;长度不足5m的按0.5m进位,自5m以上的按1m进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木材材积表
三、材积表的简介
volume table
木材计量用表。是测树数表的一种。按计量的对象有原木、立木和原条材积表;
对于锯材还有计量板方材材积表。板方材材积表是用长、宽、厚的乘积制成,比较简单。原木、原条和立木材积表是通过研究和建立材积与其他各因子的相关关系,把难以测定的材积指标表示为容易量测的粗度、长度等因子的函数形式,列出相关数表,供计量材积时查用。表中所列数值是大量单根木的平均材积值,对某一个体来说,都存在大小不同、有正有负的误差。因此,使用材积表应以测量许多个体求其总材积为目的,才能保证必要的精度,而且森林面积越大,计量个体越多,总材积的测算精度越高。
木材成为商品的早期,计量方法是粗放的。早在几百年前,法国用垛(标准垛约128立方英尺,相当于3.62立方米)、德国用两匹马牵引一车装载量为单位计量烧材材积。18世纪中叶,求算材积的数学公式相继问世,1786年J.G.克吕尼茨以中央断面积求积式编成了原木材积表(即圆柱体积表)。由于测定中央直径不便,其后以小头直径为准的原木材积表得到迅速发展。19世纪初德国林学家H.V.科塔提出了“树干材积取决于胸径、树高和干形”的理论,并于1804年发表了第一个现代形式的立木材积表。中国于17世纪40年代在长江流域创用了龙泉码价,来评定杉原条的材积和价格。
这是中国最早可考的材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