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定市交警部门电话是什么
【法律分析】
保定市交警支队:货车临时通信证办理咨询电话:0312-3024241按1键,业务咨询电话:0312-3024241按2键,投诉受理电话:0312-3030611、122,单位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68号;保定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总机:0312-2199395,单位地址:保定市三丰东路51号;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总机:0312-3036478,单位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保定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总机:0312-2010031,单位地址:保定市建华南路,保定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总机:0312-2092180,单位地址:保定市南二环五尧;保定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总机:0312-5016500,单位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保定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总机:0312-33796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保定交警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
保定市交警支队:货车临时通信证办理咨询电话:0312-3024241按1键,业务咨询电话:0312-3024241按2键,投诉受理电话:0312-3030611、122,单位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68号;保定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总机:0312-2199395,单位地址:保定市三丰东路51号;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总机:0312-3036478,单位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保定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总机:0312-2010031,单位地址:保定市建华南路,保定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总机:0312-2092180,单位地址:保定市南二环五尧;保定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总机:0312-5016500,单位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保定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总机:0312-33796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三、保定交警电话
保定交警电话122。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