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越花越有,悦平台
悦花越有是一款综合性购物APP,提供优质商品,售后服务,以及通过购物赠送积分,利用积分换取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优惠的消费方式。
悦花越有和它关联的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曾被衡阳市工商局认定为涉嫌开展传销活动,相关账户经法院审判已经被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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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支付功能,新增支付方式。
2、悦聊天交互更及时。
3、优化购物车功能。
4、优化在线客服功能。
5、优化界面UI,提升用户体验。
2016年以来,北京悦花越有电子有限公司以网站和“悦花越有”手机APP(2018年5月31日改为“悦平台”)网络商城推广宣传“消费全返”等经营模式吸引会员加入,并向社会宣称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项目”蛊惑人心。
截至刘玉龙等人被抓获时,该公司已在山东、河北、吉林等全国各地发展会员380余万人,其中,骨干会员50余万人,涉案金额19亿元。
2018年6月,滨州市公安局和沾化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将“悦花越有”法定代表人刘玉龙、总经理张勇以及公司高管、财务、技术人员全部抓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悦花越有
二、悦花越有合法吗
不合法。“悦花越有”推出后,通过网站、微信、当面培训会、集体授课等方式迅速传播,会员数量扩张迅猛。2018年6月,滨州市公安局和沾化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将“悦花越有”法定代表人刘玉龙、总经理张勇以及公司高管、财务、技术人员全部抓获。
截至刘玉龙等人被抓获时,该公司已在山东、河北、吉林等全国各地发展会员380余万人,其中,骨干会员50余万人,涉案金额19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玉龙、张勇、宋平、刘佳丽、沙金皓、张平、王方明、刘俊英通过“悦花越有”系统平台,以可获得各种奖励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二星及以上会员资格,二星及以上会员按照推荐的顺序组成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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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花越有传销手段:
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吸引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刘玉龙等人被警方抓获后,部分“悦花越有”会员通过信函、网络、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多次攻击、污蔑、恐吓当地办案人员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悦花越有”审被判刑7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悦花越有平台的性质
三、越花越有真的是传销
越花越有,即“悦花越有”,悦花越有和它关联的公司以及相关人员已经被衡阳市工商局认定为涉嫌开展传销活动,相关账户经法院审判已经被冻结了。
“悦花越有”全称是北京悦花越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悦天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悦天使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玉龙。
“悦花越有”运营模式为:商家通过悦花越有创办网店,消费者则通过在网店购买商品,形成一个以悦支付为纽带的悦花越有、商家和消费者三方线上商业链条。在这个链条中,消费者购物的花费及商家留存在平台的导流费用,均会根据每天千分之一比例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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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花越有特大传销案连审三天
2018年,山东滨州沾化公安局破获“悦花越有”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刘玉龙、张勇、宋平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4.2亿余元,涉案上百亿余元。
2019年2月12日,刘玉龙等八人站上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被告席,由于案情重大,该案连续审理三天。
“悦花越有”套路其实非常简单,只要大家稍作深思便可知道这是一个骗人的游戏,但很多人还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失去理智,自欺欺人,结果便宜没占到,反倒赔了钱。
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很简单,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导致模式崩盘。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涉案上百亿!悦花越有特大传销案连审三天
参考资料来源:都市新闻网-工商总局网站回复悦花越有平台或涉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