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ipad侵权案的一些知识点,和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ipad侵权案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争夺一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以获得iPad在中国内地的商标使用权。

唯冠苹果iPad纠纷大事记:

2000年,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

2009年12月,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万英镑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

2010年1月,苹果正式发布iPad。2月,苹果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中国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

ipad侵权案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2010年4月,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认为基于之前转让协议,自己持有iPad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但深圳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认为苹果是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并未与深圳唯冠签署合约,而也没有证据表明深圳唯冠批准了这一协议。

2011年,唯冠在深圳与惠州两地起诉苹果经销商,要求禁售iPad。2月,苹果在深圳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深圳唯冠进行赔偿并确认苹果在大陆拥有iPad商标权,这是双方首次正面交锋。3月,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诉,要求对商标侵权的苹果实施罚款。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败诉,其赔偿与商标要求均被驳回。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但法院未宣判。2月29日,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获得iPad在大陆商标权的二审在广东高等人民法院开庭。

2012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富邦公司(唯冠科技债权人之一)申请唯冠破产清算要求遭拒。

2012年5月9日,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法官马克·皮尔斯5月4日应苹果的请求,驳回了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案。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

参考资料:

苹果ipad商标权_ipad商标侵权案分析

苹果iPad商标权及iPad商标侵权案分析:

一、苹果iPad商标权概述

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但在中国市场,其曾一度面临商标权的争议。具体来说,由于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注册了“iPad”商标,任何在中国市场上标有“iPad”的产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都属于对深圳唯冠公司商标权的侵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苹果公司不得不花费高达7千万美金购买“iPad”的中国区商标权。

二、iPad商标侵权案分析

案件背景:

自2010年6月起,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就iPad商标权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双方多次进行法律诉讼,案件经历了长时间的拉锯战。

一审败诉: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判决苹果公司败诉,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iPad产品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标权。

和解与谈判:

尽管深圳唯冠是商标权的持有者,但与其进行和解谈判的权利并不属于深圳唯冠本身,而是属于其8家债权银行。这增加了双方和解的复杂性。

二审进展:

若二审维持原判,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iPad产品将面临下架或被迫改名的命运。这将对苹果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全球专利困境:

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也陷入了专利泥潭,面临着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诉讼。这进一步加剧了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

三、总结

苹果iPad商标权争议案揭示了知识产权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在进入新市场时,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地位。

从法律的角度,应如何看待 iPad 商标侵权案

苹果从唯冠境外公司收购iPad多国商标的过程中,其律师犯了低级错误,至少没有和国内律师配合好,输掉官司也就在意料之中。在中国工作的一些美国律师也持有这样的观点。这起确权诉讼还没有下二审判决,即使说“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这句话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并不是该商标的归属悬而未决,而是在二审判决前,iPad商标的合法持有者是唯冠,因而苹果并没有被确认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也可以说,在苹果赢得二审之前,如果可能,唯冠合法持有iPad的状态不会改变。

根据《商标法》第57条,商标权利人如有证据,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以制止侵权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唯冠变被动为主动,转攻为守,在苹果最大销售额区域点燃战火,意在给苹果施加更大的压力,逼其就范,交出高额的商标转让费。

工商查扣iPad和罚款(行政行为)法律分析:许多人认为工商部门查扣iPad的做法是选择性执法,因为他们是否是一接到投诉就马上处理,让人怀疑。然而,工商局查扣的做法本身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抛开道德,唯冠穷尽各种法律手段从技术上讲还是合乎游戏规则的。苹果的律师在境外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时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也没有及时补救,导致被对手抓住漏洞穷追猛打。对苹果公司,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教训。网上这句话不无道理,其实苹果明知国内的iPad商标属于别人,仍然强行使用,突显其骨子里的傲慢,以及对内地法律的轻视与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