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焦煤集团公司的员工待遇,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山西焦煤集团公积金查询系统

法律主观: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焦煤集团公司的员工待遇)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可以百度搜索山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公积金查询网站;然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用户;根据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登录后进入查询界面,可以查询基本信息、缴存明细、贷款信息、职工对帐等。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焦煤集团公司的员工待遇)

山西焦煤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山西焦煤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如下:

1、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使用身份证号或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并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登录界面,选择“身份证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账号(密码默认为六个1),进入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查看账户余额;

3、通过银行网银查询,登录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网银系统,进入“我的账户”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公积金的查询方式:

1、通过官方网站登录查询;

2、利用手机短信服务进行查询;

3、使用官方公积金APP进行查询;

4、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5、直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综上所述,山西焦煤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亲自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相关证件查询,通过官方网站使用身份证号或公积金账号在线查询,以及登录开户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查看住房公积金明细,从而便捷地掌握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汾西矿业公积金查询.个人公积金怎么查

一、登录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

1、百度搜索汾西个人公积金查询。在搜索结果中打开第一个网站。

2、进入后点击山西焦煤公积金查询。

3、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注意:首次登陆请与单位专管员联系,先进行密码激活服务。

二、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三、拨打12329热线查询。12329是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四、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咨询电话:0351-8305469,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扩展资料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为"123456",系统提供个人账户当月信息查询、个人账户历史信息查询、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以及打印等功能。

在1995年8月至2003年12月期间曾经在西山煤电工作的职工或从外单位调入山西焦煤集团,原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请选择太原住房公积金查询。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于2004年10月正式组建。是隶属山西焦煤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区域和业务需要下设西山煤电、汾西矿业、霍州煤电三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山西焦煤企业年金查询个人账户

法律主观:

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可以百度搜索山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公积金查询网站;然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用户;根据要求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登录后进入查询界面,可以查询基本信息、缴存明细、贷款信息、职工对帐等。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