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蒙恬笔的问题,以及和蒙恬毛笔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为什么叫蒙恬笔

据传,毛笔是蒙恬发明的。蒙恬是秦始皇手下的一员大将。秦统一六国后,蒙恬率军击溃匈奴,收复了大片土地。当时秦始皇军纪很严,凡重大军情均限时呈报,延误者都以极刑处置。那时是没有什么纸和笔的蒙恬为奏报战争的事非常伤脑筋。因为当时奏章均用刀刻竹简,很费时。一次在战争的间隙,他出去打猎。收获的狼、兔子等猎物比较多,他就把这些猎物系在马后拖回驻地。在路上,他发现走过的路上又一道血痕,他心灵一动,回来后就把狼和兔子的尾巴切下来用一木棍绑着沾了那动物的血在竹简上写字,但效果不好,他不小心用衣袍一撂,竹简上的字一下子没有了,当手下要给他更衣时,他阻止了,又吩咐手下拿出一块丝绸,用那尾巴沾了那动物的血在在那丝绸上写字,可以看见但很不溜惯,他用朱砂等不同的材料都是不好,因为那时的朱砂和丝绸都是很珍贵的,最后他把那各种尾巴随手扔在帐前的水坑中。后来,蒙恬又受命修北部长城,由于秦皇防患心切,不断询问工程进展情况,蒙恬手下的秘书几乎天天熬夜赶制竹筒上奏近情。竣工之日,蒙恬报功心切,决定亲书奏折,但刻竹筒太慢,他想到上次扔到石灰坑里的东西,便捞上来沾上朱砂再试用,结果发现比上回好用多了,经过挑选,他觉得狼的尾巴更好,在白绫上写的奏章更流利。以后,蒙恬常用这种笔写奏章,制笔的笔须也改用狼毛,蒙恬就又为此取了名,曰“笔”,意为用毛和竹制成的。我们现在还有的地方称毛笔为蒙恬笔。只是后人渐渐地因为朱砂太贵而找到更便宜的墨代替。

蒙恬笔(蒙恬毛笔)

蒙恬全能大笔宝技术参数

蒙恬全能大笔宝的技术参数如下:

对于硬件要求,这款产品建议使用Pentium III 500 MHz及以上的处理器,至少128MB的内存,以及300MB以上的硬盘空间。它兼容的操作系统包括简体中文Windows 7、Vista以及XP。

在尺寸方面,它的产品尺寸为185x156x8mm,重量为260g。随产品一同提供的附件包括手写板,笔心夹,两个笔心,软件光盘,用户手册,注册卡和防伪辨识卡,以确保用户拥有完整的使用体验。

在功能上,这款笔板采用了全新的优质硬件,403大板面手写板设计时尚,既适合写字也支持绘画。它拥有强大的亚洲手写识别功能,能准确识别简体和繁体中文(包括香港字)、英文、日文(含平假名和片假名)、韩文(含汉字),以及数字和符号,且采用Unicode辨认核心,支持广泛的字符输入。

智能学习功能是其亮点,蒙恬手写辨识软件具备连笔草写和人工智能技术,不受笔顺限制,能精准识别潦草的笔迹,且能学习并适应个人的书写习惯,识别率高达98%。全屏幕书写模式则提供了精准的文字切割,可以整句连续书写,一次辨识。

蒙恬笔(蒙恬毛笔)

最后,它的接口采用气泡式设计,以光标字典的方式隐藏,随着光标位置变化,会自动浮现候选功能。智能书写盘支持连续多格书写,可无缝连接各类应用软件,结合蒙恬笔的多种功能,使得编辑文字、插入符号、签名文件和常用词变得简单快捷。

蒙恬造笔

蒙恬造笔

毛笔是我国一种独特的传统书写绘画工具,它与墨、纸、砚一起被称为“文房四宝”。千余年来,流传秦将蒙恬发明毛笔之说。

蒙恬驻军边疆,经常要向秦始皇奏报军情,而当时文字书写,是用刀契刻的。由于边情瞬息多变,文书往来频繁,用刀契刻字速度太慢,不能适应战时需要。蒙恬急中生智,随手从士兵手中的武器上撕下一撮红缨,绑在竹杆上,蘸着颜色,在白色的丝绫上书写,由此大大地加快了写字速度。此后,又因地制宜不断地改良,根据北方狼、羊较多之便,利用狼毛和羊毛做笔头,制成了早期的狼毫和羊毫笔。据后唐马缟《中华古今注》载:蒙恬始作秦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谓之“苍毫”。因此,在制笔行业中,蒙恬被供奉为行业祖师爷。

也有人认为,早在蒙恬之前,毛笔已经存在,蒙恬虽然没有创制毛笔,但对笔杆、笔毛所用材料和制法作了改进。如采用鹿毛和羊毛两种不同硬度的毛制笔尖,使之刚柔相济,便于书写。1972年甘肃武威磨咀子一座东汉中期墓中出土的一支毛笔,笔杆呈浅褐色,上面刻有隶书“白马作”三字,笔头的芯及锋用黑紫色的硬毛,外层覆以较软的黄褐色的毛。其形制与秦笔一样,杆前端中空以纳笔头,杆外扎丝髹漆以加固。此笔可以看作是经过蒙恬改进的毛笔的典型实例。

蒙恬发明毛笔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笔".今日简写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