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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娶德、纳妾纳色”出自
能查到的出处是<<西厢记>>
娶妻娶德、纳妾纳色的说法在中国由来已久,但是似乎没回有典籍记载有明确答出处,尤其纳妾纳色的说法更是旧文人不屑写进文章里的。
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古往今来,娶妻者,道德,修养,操守,乃上选。美貌乃其次,富庶乃次。与妻为伴,尚可坎坷,与妾为伴未曾可知。
我认为娶妻娶德不止是在过去,现在也仍如此。找爱人的目标也是善良,贤德的标准去衡量的。
古代娶妻要花钱送聘礼,那纳妾需要花钱吗
纳妾一般是没有聘礼的,但这里的妾也分为好几种,如果是良家女子,那么称为贵妾,是要给聘礼和摆酒宴的,如果是普通妾室则没有这个待遇,至于由丫鬟中选出来的小妾则待遇更可怜,连卖身契都在主家手中。古代男子大多可以娶妻纳妾,其中妻子和妾室的划分非常明显,妻子不光要门当户对,还要知书达理,迎娶过程也十分繁琐,而且要花费很多聘礼,聘礼越多代表对妻子的重视程度,而妾室则不同。
这一类妾室大多出身比较好,有过很好的教养,后期或是家道中落或是遭遇变故,因此委身为妾室,当然仪式上不能和正妻相比,简化了许多,但进门之后正妻也不敢小瞧。迎娶贵妾的时候同样需要聘礼,只是数目较少,这完全看男子的心情,纳妾当日也要摆酒设宴,只是酒席简单,不会大张旗鼓。
二、普通妾室。这类妾室大多是风月场所的女子或是朋友所赠,在古代好朋友之间是可以相互赠送的,至于这样的妾室是完全没有聘礼的,她们入府时完全是悄无声息,这让她们也受不到重视,随时有被发卖的危险,所以大多时候都会老老实实的做人,小心翼翼的做事。
三、同房丫鬟出身的妾室。她们的地位最低,待遇也最差,一般都是男子身边服侍的丫鬟或是妻子嫁过来时带的陪嫁丫鬟,她们终其一生只有两个任务,照顾主人以及帮助女主人笼络男主的心,完全没有说不的自由。她们不但没有聘礼和酒席,还会被签上卖身契,一旦不忠心多半下场凄惨,而且虽然名为妾室,但每日仍旧要照顾女主人的饮食起居,随时准备挨打受骂。
古代娶妻和纳妾礼仪上有什么区别
那要看朝代了。简单的说:通常电视剧里经常会有这样一句台词“我是你八抬大轿抬进大门的”,说的就是正室娶进门的情况,仪式隆重,正门进来。纳妾一抬小轿侧门进,虽说也是喜事,但仪式简单。
明清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最终形态,较前比婚姻等级观念稍所下降,而且在《大明律戸律婚姻》中甚至规定在订婚中要告诉婚姻身体情况等,这颇有后世优生学思想。
娶妻纳妾的形式与内容
古时娶妻不仅是为了延续血脉,更是处于显示伦理纲常,而且为合两家之好,所以礼制在娶妻过程中极为明显,按儒家《礼记》记载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六部,即“六礼”。
“纳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得到允许后送上礼物——雁(雁为随阳之鸟,是为了象征妻从夫这一原则)。(真心不想说先生您也太寒酸了……)
“问名”,媒人问女方姓氏,这是为了了解对方是否与自己同姓,因为古人通过观察得知“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纳吉”,男方得知女子姓氏后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回报女家。
“纳徵”,即订婚,纳徵要送帛,鹿皮等礼物给女方。
“请期”,男方择定迎亲的日期。
“亲迎”,即男方在指定日期亲自到女方家迎娶。
六礼的制度过于繁复,宋代被简化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种礼,而且送“雁”后来也被变为送羊、酒和彩锻,这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是一大进步。
也就是说身为儒门天下的龙首,儒教先天的疏楼龙宿,他连第一步都没动,应该受过教育的公主就想过门了。其实她想过门也行,但性质就不一样了。
纳妾,相对娶妻则极为简单,“纳”这个字相对“娶”来说有低位的感觉,而且妾也可以用买。郑玄在《礼记》的笺注里曾经注释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是极为卑下的。一般来说妾的纳娶需要妻的同意,多为妻老年无子,但纳妾也可能是从嫁、私奔、赠送、官配等,其中从嫁即为“媵”,在《尸子》中曾推测娥皇女英嫁于尧即为媵制。从纳妾的制度来看,妾与妻的地位也是无法比拟的,而且妾的宗族与夫也不为秦晋之好,相对来说更像是商人与顾客的关系。
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娶妻是非常正规的,需要门当户对,占卜八字,明媒正娶,男方所下聘礼和女方的嫁妆都十分丰厚,还要十里迎亲什么的。
妾就简单多了,只需一乘小轿,由侧门入男方家,不会迎亲,聘礼很少,一般也无嫁妆。
“娶妻纳妾”妻为何叫娶,妾为何叫纳
妻为何是“娶”而妾“纳”呢?这主要是在过去,人们讨老婆时,需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行,男方要向女方送彩礼,而女方出嫁时也要带一些嫁妆,这便是“娶妻”。而妾一般都是用钱买来的,或是家里的丫环、奴婢等,甚至是战败方的俘虏或是供品,便称为“纳”妾,亦含有笑纳之意。《唐律疏议》就说得很明确;“妾及贱流”,“妾通买卖”。
也就是说妾的地位是很低的,相当于物品。本来,在古代,女子的地位就很低了,妾又比妻的地位更低一些。因此,妻妾的权利也是不同的。妻子可以掌握家里的财权和一切事物,而妾虽然也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但却没有妻这样的权利,甚至在妻面前仍然是奴才,在奴才面前才是主人。她们生的孩子虽然都是兄弟姐妹,但嫡出的权利地位总要高于庶出的兄弟。
另外,古代的婚姻极为看重门第与地位等级,讲究“色类相从”,不同等级阶层的嫁娶是不能互通的,必须按照“人各有偶,色类需同”。所以,地位低的女子若是想要攀附权贵,或是地位不同的双方遇见真爱,因为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也只能是男方“纳妾”才能解决。
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下,庶子的地位也同样卑微,不得称呼自己的生母为“母亲”,只能称呼为“姨”,而正室妻子才称呼为母亲,妾在古代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