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流程
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首先,纳税人需要使用税号和密码登录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后,系统会显示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待办事项。在这一步中,确保使用正确的税号和密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错误的登录信息将导致无法进入申报系统。
接下来,纳税人需要选择相应的税种和申报期限,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的内容根据税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应纳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等项目。在填写申报表时,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参考系统提供的帮助文档或咨询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后,纳税人需要确认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提交申报。在提交申报之前,系统通常会自动进行一些基本的校验,如数据合理性、逻辑关系等。如果校验通过,纳税人就可以提交申报了。提交申报后,系统会生成申报结果,显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纳税人需要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进行税款的缴纳。缴纳税款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网上支付、银行转账等。完成税款的缴纳后,整个申报流程就结束了。
总的来说,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流程相对简单明了,只需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申报和税款的缴纳。但是,在整个流程中,纳税人需要保持高度的准确性和谨慎性,确保所有的数据和信息都是正确的,避免因为疏忽或错误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浙江省税务局电话
浙江省税务局电话是12366。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如下:
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的局况介绍
2010年全省国税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完成3016.08亿元,同比增长2.82%,增收82.74亿元。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完成2326.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91%,同比增长13.29%,增收273.02亿元。不含宁波,全省国税总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完成2011.09亿元,同比增长3.46%,增收67.30亿元。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完成1732.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8%,同比增长8.73%,增收139.16亿元。
1、国税收入稳定增长
浙江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国税收入保持了快速稳定增长。1998年全省国税收入突破300亿元,2000年突破400亿元,2001-2009年浙江国税收入每年都跨上新台阶,分别达到558.59亿元、688.17亿元、827.15亿元、961.8亿元、1125.36亿元、1455.62亿元、1825.40亿元、2053.62亿元和2326.64亿元。2009年全省国税收入比1997年增长8.3倍。机构分设11年来。全省累计组织国税收入突破1万亿元,达到13018.5亿元,年均递增20.45%。包括海关代征的浙江国税总收入也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自2000年以来年均增长21.65%,分别达到640.98亿元、702.18亿元、869.13亿元、1139.61亿元、1406.51亿元、1662.84亿元、2050.70亿元、2525.18亿元、2933.34亿元和3016.08亿元。
2、国税占经济的比重趋向稳定
1998年以来,浙江国税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总体先稳步上升,后趋于稳定的态势,反映出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的趋势。1998年浙江国税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07%,2004年升至8.26%,2005年继续平稳上升达到8.42%,2006年一举上升到9.25%,2007年继续攀升达到9.72%。2008年由于受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和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的影响,国税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上年略降,为9.56%。2009年,虽然存在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性减收影响,但国税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上升,创下新高,达到10.19%。
3、各市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1997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全省国税收入上百亿元的地市和收入上10亿元的县市均为空白。2009年,国税收入上百亿元的地市已达7个,其中杭州市达到625.13亿元,宁波市达到594.07亿元,温州市达到201.10亿元,嘉兴、绍兴、台州和金华等地市也均突破百亿元。国税收入上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6个,其中萧山区突破80亿元,鄞州区超过60亿元,慈溪市超过50亿元,绍兴县和余杭区超过40亿元,余姚市、乐清市、义乌市、富阳市、海宁市、玉环县和海盐县等超过30亿元。
4、国税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1997年以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国税收入比重呈逐年提升趋势。2010年以上三种经济类型的国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03%、25.58%和27.15%,分别比1997年提高27.83、12.16和14.77个百分点,成为浙江国税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动力。而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国税收入仍是全省国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所占比重呈逐降趋势。2010年两者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9%和2.69%,较1997年分别下降了27.27和27.00个百分点。
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主导作用明显。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的重点行业中,来自商业、卷烟、机械交通运输、电力、纺织、服装、电气器械及化工等八大行业的收入占据着主导地位。1997年以来,这八大行业的“两税”收入占“两税”总收入的比重每年均在60%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省重点企业大户的队伍也不断壮大,纳入2010年监控的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已达29508户(不含宁波),当年入库税收收入1215.18亿元,占当期税收收入的70.1%。
5、国税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在组织收入的同时,浙江国税系统认真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广大干部中倡导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或者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不到位也是收过头税,当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与完成收入任务相矛盾时,优先服从落实政策”的工作理念。1998-2009年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税5920.69亿元,年均增长29.78%;办理先征后退和各种减免税等1423.55亿元,其中2009年办理出口退税突破1000亿元,达到1088.85亿元,办理先征后退和减免税208.61亿元。
6、税源监控体系日益完善
1999年起,浙江国税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并对纳税大户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告表彰。2009年度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1699户纳税大户榜上有名。
浙江国税系统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按三个层次的要求全面加强税源监控。第一层次是年纳税50万元(包括免抵调库)以上重点税源企业,通过经济税收联动分析,摸清其纳税能力和实际纳税情况是否一致。第二层次为纳税50万元以下的所有一般纳税人,重点了解掌握这些企业销售情况、增加值情况和纳税情况是否相符,特别是销售额比较大但纳税比较少的企业要做相关分析。第三层次即小规模纳税人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严格管理,规范征收。通过三个层次的税源管理,全面分解落实管理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强化欠税管理,控制新增欠税,曝光欠税大户。深入开展纳税评估、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全面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保证了国税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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