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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神弄鬼吓人犯不犯法

不犯法,如果对其造成精神损伤,则算犯法。首先要看吓人的那个人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能把人吓死,如果明知道那个人有心脏病,还故意去吓,就有可能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看吓人的那个人的主观目的,如果是明知道会吓死,就是要吓死他,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吓人恶作剧(你小时候做过什么恶作剧)

法律分析

装神弄鬼吓人不犯法,如果造成精神损伤,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装鬼吓人是有较大风险的,特别是那些心理脆弱的,可能被吓得精神失常,若有心脏病、高血压,遇到过度惊吓,可能会立即丧命。如果装鬼吓人把人吓死,量刑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相关法律规定这类罪可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观如果是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且手段恶劣,并且造成后果的,根据结果定罪量刑。主观如果仅为戏弄,只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才会承担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仅为轻伤害,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主观如果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只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事件。无意的话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因恶作剧而导致他人被吓死属于刑法中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违反刑法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恶作剧犯法吗

有的人胆子很小的,也经不起惊吓,特别是有心脏病的人更是如此,那要是把人吓死犯法吗?要看具体的情况,首先要看吓人的那个人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能把人吓死,如果明知道那个人有心脏病,还故意去吓,就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看吓人的那个人的主观目的,如果是明知道会吓死,就是要吓死他,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明知道会吓死,放任了这种结果可能的发生,也是故意杀人罪,是间接故意。如果明知道会吓死,但是认为不会吓死,结果吓死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不知道会吓死,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意外事件,不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吓人恶作剧(你小时候做过什么恶作剧)

你小时候做过什么恶作剧

小时候像个假小子一样,疯的不得了,一放学跟一个巷子的赖皮小孩疯玩。做过特别多的傻事。

记得小学那会学习还挺好的,老师们都很喜欢,特别能装,在老师面前很文静在学生面前那简直是太厉害了,跟高年级的打架,那气势可以镇住学校的小混混。其实我真打不过他。

到现在记性都超级差劲,班里的钥匙丢了好几次;但是去课却总是很积极。来到学校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绝对是前三名跟我的成绩一样遥遥领先。班里的钥匙都是我这个大班长带着的,当然生活委员带的也有。一天去得早,摸摸脖子发现钥匙又忘带了,又觉得无聊。就从窗户爬进去,把同学们的桌斗全部倒过来。然后若无其事的到大门口混到人堆里一起等着生活委员来开门。半天过去有人发现后都在起哄讨论是昨天放学那个值日生干的。看着他们一顿争执,很有成就感呢。

还有一次是小伙伴们玩捉迷藏的游戏,玩的即兴;就窜通其他小伙伴捉弄一个特能的小孩,总是他破坏游戏规则,不等别人藏好就去找。这次我们就给他找到一个特别隐蔽的棉柴跺,给他藏进去之后,大家虚张一下在找他就偷偷的撤了。以至于他妈妈找回家他吃饭找大半个村庄都没有见到踪影。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都睡着了,还说藏这么久还是被你们找到了。我们都哈哈大笑,留他一脸的懵逼。

小时候还把学校的院墙卸掉几块砖,正好头能塞进去,但退出来的时候有点难度。窜通几个玩的好的小姐妹,假装很好玩,说:“院墙外面远处那是谁啊,真搞笑?”比我们高一届叫袁XX那个坏家伙非要争着把头探进去,去瞧。然后我们就找好多小伙伴,拿合着的纸扇打他的屁股,还没等他把头拔出来,我们,一窝蜂,散了。想想都觉得好笑。

小时候还有比较幼稚、恶心一点的恶作剧;在讨厌的男生板凳下钉钉;在书呆子同桌后贴纸条“我是猪”、“我喜欢汪汪叫”;当假装给讨厌的班级小混混打招呼,亲昵的动作夹带着鼻涕摸到他的衣服上(因为确实没带纸巾,又想复仇,只能这么心机一下,当然有被周围同学识破的情况,被当事人识破就要挨打了。)

初中的时候,还是很不成熟。总是上课的时候,在前面同学站起来回答问题之际,把他的凳子挪到后面一点,然后下面就是“哎呦”一声,重重的一屁股蹲。大家就哄堂大笑。

还喜欢在同学中午趴在桌上午休的时候,把他的鞋带解了两只绑在一起或是跟桌腿凳子绑在一起,醒来急着去厕所必定是人仰马翻。

若是,谁穿的拖鞋,就给他藏到讲桌下面,等他急的面红耳刺,想骂娘的时候,再假装善意的给他提供线索,心中那个憋不住的暗爽。

现在想想都会傻傻的笑,也会特别想念那些被捉弄的对象。想想其实被钉钉子的男生,真的没有那么讨厌他;被贴纸条的同学也是开得起玩笑的;也因为我们的恶作剧,我们的学习生活才不那么枯燥,我们的小时候才那么有意义。现在他们在哪呢?有时候完全没有音信的让我伤感的觉得好像白认识一场。他们会怀念那个捉弄他们的我吗?如果有机会见面我一定主动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