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什么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法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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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3、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扩展资料

由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物权,主要有:

1、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2、因公用征收或没收而取得物权;

3、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

4、因附合\混合或加工取得物权;

5、因继承取得物权;

6、因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权;

7、孳息的所有权取得。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用益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物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废止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