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的形象

现在社会上穿制服的人不少,除了军人和武警,还有公安、消防、交警、铁路、工商、税务、法院、检查官和各类保安,另外就是城管人员。人们说起城管来,充满了怪怪的感觉,怎么形容呢?就是城管不干什么正事儿,而且形象比较差。在网上讽刺一些小国家的军队时,常拿我国的城管来类比——形容猥亵、纪律差、没有战斗力,还不如中国的城管呢。

笔者所在的城市在内地也算是个大城市,在这里城管已经被叫做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市有若干执法大队,每个大队又管辖若干中队,编制挺全的。这样一哨人马管些什么呢?1、管市容,取缔胡乱摆摊的游商小贩;2、管违章建房,对私自建设的违章建筑可以处罚;3、管施工工地的外观形象。要说起来,城管还是有些正经任务的,那他们管得怎么样呢?

城管来了(什么是城管执法)

今年秋天,本人亲眼见识了一回城管的执法过程。那天已是下午五点半,我到离家不远的一个菜市场买菜。这个菜市场是由很多摊贩聚集在马路边形成的,马路不宽,摊贩们的摊位有不少是压占了道路,买菜的人熙熙攘攘,造成这条道路交通堵塞。虽然以前居民多次反映过这个问题,但由于在这个位置设菜市场,居民买菜比较方便,所以一直取缔不了。快六点的时候,摊贩们骚动起来,有人喊“城管来了,快点跑!”,众摊贩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手脚利索的已经撤退。这时远远看到有两辆城管的执法车辆开过来,在车前面有几个身穿制服的人吆五喝六地走着,那威风劲可大得很。

走在最前面的一位,黑胖黑胖的,那动作就和足球场上的后卫一样,不断地飞起一脚把没来得及收拾的菜摊子踢飞。另几位配合着在被踢得四散的菜上跺几脚。他们经过之处,街道上到处是被踩烂的西红柿、菜叶子,一片狼迹。看到慌乱逃走的小贩遗留下来的电子秤,几个人动作麻利地抓起来扔到车辆的后斗里,只听“咣”的一声,估计那电子秤也摔得不能用了。还有个卖红薯的老头儿,人老了跑得慢,被逮了个人脏惧获。城管人员二话不说,把人先推到一边,然后把他的手推车和炉子抬上了车。

周围的人们虽然知道这些商贩是违规设点,但看到这如同土匪般的执法,仍感到忿忿不平。当几个城管人员走近时,一个中年男子指着道路中间一处丢失了井盖的窨井说:“同志,这井盖子丢了,既不安全也影响市容,你们能不能管一下?”有个象是头儿的城管说:“这归市政部门管,我们管不了!”。又有人问“能不能协调一下?”回答是“管不了”。过了一会儿,城管收队,留下乱糟糟的现场扬长而去。但他们执法后的第二天,这菜市场依然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摊贩众多,堵塞交通。

从这事来看,城管野蛮执法,破坏政府执法人员形象,不解决实际问题,此为其形象差的第一个原因。

话又说回到两年以前,在离此菜市场不远的地方。那是个城中村,村民沿这马路私褡乱建房屋的情况很严重,很多房子都盖到马路牙边了,还都是两三层的小楼,对市容、交通、消防等都有很大的影响。这事估计举报反映的挺多,政府也重视。于是城管队履行职责的时候到了。一天,十几个城管人员率领三十多个保安,浩浩荡荡地到达违建现场,勒令一处正在施工的违建停工。刚开始挺顺利,似乎大功告成。但就在此时,村里冲出了七八十号人来,手持铁锹、镐把,高喊“他妈的,敢叫老子们停工,看老子打不死你们!”一上来就拍倒一个保安。这时候城管们可顾不了许多,赶快就跑,四散奔逃的城管后面是穷追不舍的农民。有几个城管慌不择路,被堵在死胡同里一顿暴打,还连连讨饶。出来以后鼻青脸肿,衣衫褴褛,样子很狼狈。但农民暴力抗法,引起了政府的关注,据说领头的被抓起来了,违章建筑也被拆了一些。

城管来了(什么是城管执法)

这件事又让人看到城管欺软怕硬,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面,难怪人们说起来充满鄙夷。说来也是,挣着国家的工资,无法有效执法,还不如我们小区里的保安呢。

我有个哥们给某房地产开发商打工,混到了工程副总这一级。一次我俩喝酒到微醺时,这哥们开始法牢骚,说给开发商干真难,政府各个部门都能来管,很难应付。其间也提到城管(行政执法队)。但说起来时那哥们口气中带着不屑,“他们是什么也管不了,还常来骚扰。你真想让他帮忙解决问题,又被他们推得干干净净。要说他们能管的就是我工地的临街围档,几次三番地通知我围档高度不够,不美观,责令改正,否则就停工。最后没办法就花了点钱整改了。”我说“那 X X路上的一个工地,临大街那么脏乱,他们没管?”我哥们说“那家开发商后台硬着呢!他们不敢管。人家哪儿有几个钉子户拆迁不了,开发商故意把现场搞得又脏又乱,恶心他们呢。”再喝下去,这哥们又骂了些难听的话,就此略过不提。

城管同志们的第三大毛病就是只打苍蝇,打不了老虎。所以人们说起他们来也没什么好的言辞。

说了这么多,挑出城管的几大毛病,我想很多人也是这么想的。但城管表现不佳就全怪他们吗?我认为不然。除了城管队伍应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责任心外,明确城管职责和权力,加强联合执法,真正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才是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法人员形象的关键所在。就拿取缔菜市场来说吧,但靠城管人员的拳打脚踢,除了给卖菜的弱势群体造成伤害以外,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目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谋生,卖菜是他们能从事的职业之一;而由于原来商业网点规划得不合理,附近的居民又需要这样的便民场所,所以这个菜市场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这种问题看似不大,但需要规划、劳动、公安、市容等各部门协同工作,才能拿出一个比较可行的解决办法。单靠城管去解决,也真难为他们了。

二、装修房子.城管可以来执法吗

你好朋友

素有魔都之称的大上海,是中国的一线大城市,自然也是积各种优势与一身,物流,科技,人才一体,所以在上海买房户装修需要收多少钱?上海装修公司哪家好?上海装修报价怎么样?上海装修报价,上海装饰公司,上海装修公司,上海装修多少钱,上海装修预算,上海装修效果图,上海装饰设计本站有您要找的答案。

装修房子.可以来执法吗

只要在室外有就会出面干涉,主要街道外墙装修也需审批。

执法能管到居民的房子装修吗

没听说屋内的也管,如果破坏主体察能管2

请问执法能管到居民的房子装修吗?

如果装修侵占了公共地区扰民违反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话有权配合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干涉2

装修遇到豆腐渣工程局会管吗

这是开发商装修好的?还是你找人装修的?开发商装修好的,你只要没验收。他们就必须处理好。你验收了的去找物业处理。如果是找人装修的,工程款是否结清,没有结清的。叫他回来处理好了再给。结清的只能靠自己了。

自己家门市装修行政执法能管吗

1、产权人对不动产专属部分的装饰装修受法律保护; 2、不动产装饰装修行为受法律规范:不得擅自变动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妨碍他人正常生活。有关规定见《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 3...1

装饰装修资质除了建委管之外,还归装饰协会管吗?...

因为地域不同,所以,监管的也不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会有监督权,但是没有管理权。协会只是一个社会组织,没有执法权。1

二楼室内装修归执法部门管吗

更改房子结构,危害他人安全。或包栏之类,对外影响的照光之类。可以管。1

装修公司最怕哪个执法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装修房子.可以来执法吗

只要在室外有就会出面干涉,主要街道外墙装修也需审批。

执法能管到居民的房子装修吗

没听说屋内的也管,如果破坏主体察能管2

请问执法能管到居民的房子装修吗?

如果装修侵占了公共地区扰民违反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话有权配合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干涉2

装修遇到豆腐渣工程局会管吗

这是开发商装修好的?还是你找人装修的?开发商装修好的,你只要没验收。他们就必须处理好。你验收了的去找物业处理。如果是找人装修的,工程款是否结清,没有结清的。叫他回来处理好了再给。结清的只能靠自己了。

自己家门市装修行政执法能管吗

1、产权人对不动产专属部分的装饰装修受法律保护; 2、不动产装饰装修行为受法律规范:不得擅自变动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妨碍他人正常生活。有关规定见《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 3...1

装饰装修资质除了建委管之外,还归装饰协会管吗?...

因为地域不同,所以,监管的也不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会有监督权,但是没有管理权。协会只是一个社会组织,没有执法权。1

二楼室内装修归执法部门管吗

更改房子结构,危害他人安全。或包栏之类,对外影响的照光之类。可以管。1

装修公司最怕哪个执法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请问执法能管到居民的房子装修吗?

如果装修侵占了公共地区扰民违反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话有权配合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干涉

力执法有人管吗

设置,自有他的道理。力执法只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对小贩执法,让占道经营的小贩离开,为市民和车辆营造一个畅通的交通环境时,市民没有看见。...

城关执法有权拆除盖好的房子吗

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搭建的房屋如何处理违章搭建的处罚程序有: 1、物业公司的权责物业公司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

望采纳祝你好运

三、什么是城管执法

问题一:城管是什么意思?城管是指:

1.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

2.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

3.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

4.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问题二:城管执法的内容有哪些城管执法的内容: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房屋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商铺招牌等14个方面。

1、园林绿化执法

我国关于园林绿化的警察权法规目前特别多,很多省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地方立法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本文则是以现行有效的《城市绿化条例》为依据进行的分析。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是宣示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四章罚则则具体规定对下列损坏行为进行惩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从公物法理论的角度观察,这些罚则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公物警察权”的属性特点。

一.保护内容是城市公物。具体的说,有以下种类的公物受到公物警察权的保护。

(1)城市树木花草

现行的《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些物,是标准的行政公物。

(2)城市绿化用地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植物绿化必定要使用一定的土地。公共绿化用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说是作为城市人民***掌控下的国有土地。对这些土地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保护是理所当然。然而在立法不完善情况下,容易与其他土地法规形成竞合重叠。同时一般来说,占用绿化用地往往造成地上植物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该并罚还是吸收,法无明文。

(3)城市绿化设施

设施并不属于树木和绿化的植物,但是也与绿化有密切的关系。这里的绿化设施,应该主要是指城市建设部门建设的关于植物养护的固定设施。设施作为行政权的客体物,并非“公营造物”“公法上的设施”等组织体。在城市绿化方面,类似的“公营造物”组织体是作为***主管的作为事业单位的园林处,他们以自己的成员和自有的设备,负责城市绿化的“公物负担”。

(4)城市古树名木。

城市古树名木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有时候不属于从行政机关的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何以仍然对其提供公物警察权的保护?从法理上看,古树名木的列管在法理上已经起到了公用征收征用的效果,或者作为准征用行政机关取得“公物权原”,***也为私有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公物负担”,这些古树名木足以构成行政法上的“他有公物”,因而法规可以规定其公物警察权。

二、保护权的警察性。

(1)公物保护警察权首先是一种是行政权。警察性并不意味着归属于狭义的警察机关。这些破坏公物的违法行为,先期是由城市管理主管机关之行政权加以保护的,只有在一般行政权不足的时候,才会动用人身强制方面的警察权,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2)公物保护警察权具有警察属性。即以使用强制权和处罚权为标志。

三、打击的目标是损坏行为。这些损坏、擅自修剪、擅自砍伐、砍伐、擅自占用等,自属于行为罚,擅自,意味者经过行政机关许可得免除其违法性。但是这些行为具有现实的可惩罚性,一般来说仍然

需要危害后果的出现才能启动处罚程序。

......>>

问题三: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分地方***或人大的法律授权。

问题四: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城管?其实城管在早期有衙门时期就有在统一管制,直至今天的城管是独立的,

问题五:什么机构是监督城管执法的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4、行政征收: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社会公共利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资金费的征收、资源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费的征收等。5、行政给付: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有:安置、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费;自然灾害、扶贫等社会救济金及救济物6、行政确认:指行政机关应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可、证明、登记、鉴证,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有(1)确定。如颁发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专利证、商标专用证等;(2)认可。如对产品质量的人证等。(3)证明。如学历、学位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货物原产地证明等;(4)登记。如产权登记、户籍登记、婚姻登记等;(5)鉴证。如行政鉴定等。7、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平等主体间的特定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有:(1)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赔偿所引起的纠纷(如《水污染防治法》55条规定在水污染危害中受到的损失赔偿,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2)权属纠纷裁决。指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纠纷的裁决。(3)补偿性纠纷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4条规定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等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4)其他侵权纠纷裁决。8、行政补偿:指行政机关因实施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的权益损失,或是因相对人的社会利益而受到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弥补相对人损失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紧急行政行为补偿费等。9、行政奖励国家行政机及其授权单位、组织,或者法律、法规授予奖励权的组织、单位,为更好地实施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物质精神上予以褒奖、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10、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

问题六:中国城管是归属于什么部门?“城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各地方***下属的一个组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问题七:城管到底管什么?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问题八:城管的执法权来自哪里?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城管全称“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珐的行政主体身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问题九:公招的城管执法属于什么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是指事业编制,但是全额拨款,不属于公务员。因为公务员名额比较有限,但是处级以上基本上就自动转为公务员了。

国家事业单位正在改革,参公类,尤其是执法类一般不会被裁员,相对事业单位要稳定,也有的地方属于公务员。

现场执法一般要去,也是增长经验接触基层了,对个人成长应该有好处。

据了解,城管局正式在编人员,一般为大学生和部队转业军人。

待遇标准按照当地公务员工资,属于撑不着饿不死的那种。

同样的,女性一般在各地都不是直接面对当事人,或者一般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从安全和性别考虑的话,偿该要比男性轻松不少,内勤的话一般不会上街或经常到现场。女性还是有自己身的优势的

问题十:行政执法是做什么的?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