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医生是什么身份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

当时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医学世家;二是高中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三是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赤脚医生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中国目前有乡村医生近百万人,而与他们紧密相连的却是8亿农村人口。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是什么身份

国家政策: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是什么身份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各地要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政府要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者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确保2011年年底前每个应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地方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八、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本意见出台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各地区要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省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统筹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并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必要的补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要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村医是什么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

当时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医学世家;二是高中毕业且略懂医术病理;三是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赤脚医生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中国目前有乡村医生近百万人,而与他们紧密相连的却是8亿农村人口。

国家政策: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各地要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政府要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者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确保2011年年底前每个应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地方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八、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本意见出台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各地区要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省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统筹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并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必要的补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要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怎么才能做乡村医生

摘要:看病难、看病贵在今天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农村更是突出。这一问题的发生,既与农民收入相比市民较低有关,同时也是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缺乏使然。因此,有不少人想要当一名乡村医生。那么,怎么才能做乡村医生?有哪些条件要求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乡村医生执业资质怎么才能当一名乡村医生(1)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①申报条件

在乡村医疗机构并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条件的人员。

②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③申报材料及材料份数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6个月内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乡村医疗机构聘用证明;(1份);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或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的培训合格证书等。

(2)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①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②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③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村医要开中医诊所要具备哪些条件(1)人员

①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②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2)房屋

①房屋相对独立;

②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③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④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3)设备

①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②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没有证的乡村医生还能从医吗据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力争所有乡村医生都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那么也就是说,如果村医没有相应的学历和执业资质,将被剥夺行医权利。

村医资格考证村医可以考的证书有哪些(1)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目前在医师资格准入方面,最低的准入证书可以说就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了,但是随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向医师队伍建设转化,《乡村医生执业证》终将被替代,医师资格证书将是未来村级医疗准入门槛这点是大家毋庸置疑的。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无论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也好,还是《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也罢,都比不上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前两者的证书也都是希望基层医生的身份向医师转化。

(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

准入类执业证书是含金量最高的,所以建议有中医一技之长的基层医生,抓紧报考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在《中医药法》出台之前,有很多朋友参加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获得了《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但此证的用途是让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民间中医能有资格参考医师资格考试,不具备行医资质。

村医四证是哪四证乡村医生要执有的四证包括: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赤脚医生证、卫生员证。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方可在注册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村医职业就业村医属于什么单位村医属于乡镇卫生院职工。

归哪个部门管村医归卫生院那个部门管理,督查考核。

乡镇卫生院编制待遇乡镇卫生院平台小,发展慢,但工作稳定,福利待遇好,而且事业编挺难考的。

基层村医如何成为一名全科医生(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国家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的考核与进修,所以单纯从转变成全科医生来说,考取执业助理医师在进行转岗进修学习,是成为全科医生最为明确的方式。

(2)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范围为全科

乡村全科既有医师待遇,又有全科的执业范围,而且多地方的政策规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满足条件后,直接报考执业医师的考核。

(3)参加中西医进修学习

这样的举措不能保障取得全科医生的执业资格,但却可以直接拓宽执业范围,算是一种“另类的全科”。参加国家相关部门准许的中西医进修学习班,虽然不是广义上的全科医生,但胜在基层的实用性更强。

村医工作职责村医的工作要求(1)作为医生,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

(5)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学习,团结协作;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的工作内容(1)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3)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4)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6)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7)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8)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村医工作存在问题(1)与卫生院的关系:卫生室和卫生院本应是指导的关系,但现在成立上下级的关系。卫生院权力过于集中,滥用职权,即是利益分配者,也是获得者。

(2)村医流动性差,几乎没有流动的可能。

(3)村医权力和义务不对等。

(4)村医渴望学习,但培训机会少,多数流于形式,临床实用技术少,对村医诊疗帮助不大

(5)基药种类少,质量参差不齐,药品价格变动导致村医用药过于局限。

(6)设备单一:基本上还是老三样,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设备的简单往往导致误诊

(7)工作强度大,精神高度紧张,村医一人要负责书写处方,门诊日志,门诊病历,消毒毁型记录,紫外性等消毒记录,药品记录等等多项纪录,还要负责本村的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健康宣教,各种疾病管理等等,。

(8)合作医疗补助款发放延迟。

乡村医生禁止输液正常情况下,村卫生室通过核准之后是可以开展静脉输液的,但是部分地区已然开启了全面禁输行为,所以到底能不能输,具体看当地政策。

乡村医生偏方常见病偏方(1)荨麻疹:麻黄草4.5克虫退4.5克黄连2.4克甘草2.4克,水煎两次,两煎和匀,分2次1日服完。

(2)遗尿:生麻黄草6克,冷水浸泡1小时,然后煎2次,合并药液,睡前顿服。

(3)低血压:桂枝、肉桂各40克,甘草20克,混合煎煮,分3次当茶饮服。

(4)面神经麻痹:桂枝30克防风20克赤芍15克,煎水趁热擦洗患部,每次20分钟,每日2次,以局部皮肤潮红为度。

(5)慢性胃炎:白芷30-60克,甘草15-30克,水煎服,每日一剂。

(6)白发:制首乌、熟地各30克当归15克,浸泡于1000毫升粮食白酒中,10-15日开始饮用,每日15-30毫升,连续服用。

(7)慢性咽炎:生甘草10克水泡做茶饮。

(8)肥胖症:枸杞子30克,开水泡服,早晚各一次。

(9)肩周炎:山茱萸肉40克,水煎2次,合并药液,分两次服,日一剂。

(10)类风湿性关节炎:细辛30克,制附子10克,_签草30克为基本方,先煎细辛、附子1-2小时,再放入其他药物煎煮2次,合并煎液约200毫升,分4次服。

特产药材(1)东三宝:有新旧两种说法,旧三宝有人参、貂皮、乌拉草。新三宝有人参、貂皮、鹿茸。

(2)四大怀药:主要指古怀庆府(它的地理范围相当于现在的河南省焦作辖区温县、沁阳、武陟、孟州)所产的山药、牛膝、地黄、菊花等四大中药。

(3)四大南药:指在中国长江以南地区所产的槟榔、益智仁、砂仁、巴戟天四味中药。

(4)四大藏药:包括藏红花、西藏雪莲、冬虫夏草、西藏红景天。

(5)浙八味:指白术、白芍、浙贝母、杭白菊、元胡、玄参、笕麦冬、温郁金这八味中药材

(6)十大广药:砂仁、巴戟天、广陈皮、化橘红、广佛手、沉香、高良姜、广藿香、广地龙、金钱白花蛇。

农村迷信治病驱邪神婆为什么说得很准像算命之类,神婆一般都会。她们只是懂得看人而已,会一点心理学。很多事情知都可以通过一个人的面貌和气质等等各方面来看出一个人是怎样的。

如何看待迷信看病很多病,如果病人能在心理上确认通过某种方式能好起来,且深信不疑,身体力行之下,往往也能不药而愈。如一些宗袭教类能让信教之人感受到所谓的神迹,也就是人自身的免疫与修复能力在强烈的信念下得以提升。亲见有些传统方式,虽然看起来没什么道理,但也能起到效果。所以对于这类行为,最好是分情况看。病急乱投医,寻求一些心理治疗也无妨,关键是遇到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方式来治病,是否能帮病人树立正确的信念,是否是知盲顾实际病情而只为敛财;而对于骗子骗术,则需要坚决揭穿抵制,必要时候可以报警。

迷信看病国家法律我国法律对封建迷信是有规定的。利用人的封建迷信思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追究法律责任。

1、《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迷信怎么治病(1)驱鬼治病

不要找仙婆等通灵人,如果觉得自己身上有灵性,可以念佛教经典组合超度。治病要去医院。

(2)符咒治病

有科学家实验证明,水能感知到信息及能量场,人的意念以及所发出的磁场会改变水的结构,水结构的不同也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的反应。如我们对水发出感谢、关爱等善良乐观的信号,水也会表现出良性的回应,呈现出美丽规整的六角形;相反,如果我们对水发送辱骂、痛恨等悲观消极的信号,水同样会给予同样负面的回应。

道教符咒,是天地万物灵气所化,因此是正面积极的能量磁场。道士们在施法术时还使用了经修炼而产生的内在功力,并给水“注入”了如气功中讲的真气,水带着符中的这些信息和能量场,符水自然就会有驱邪治病的神效。正如《清微阴阳符篆》中所介绍的:“此水非凡水,一点在砚中,云雨须叟至。病者吞之百病消除,邪鬼粉碎。”

(3)小儿夜啼迷信方法

小儿受到惊吓,如小孩能言语说明情况,当时可在门口处洒烈性白酒三杯,恳请当地土地安镇。如小孩不能言语,可用纸笔在黄纸上书写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圣号或当地城隍名讳(各地城隍不同),贴在窗户与门背后应急,第二天午时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