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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巡警支队有多少大队
邯郸交巡警支队有11支大队。分别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邯山三大队、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邯山一大队、邯郸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规范保障大队车驾管服务站、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三大队违法处理室等。
邯郸交巡警和交警的待遇一样吗
不一样。
交警的工资范围可达3000-10000元不等,虽然看上去有1万元的工资,但是能拿到这个工资的,肯定是干很久的交警了,大多数的交警还是维持在3000-4000元的工资。惠州市惠大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员,平均薪资在4500至5000元,包吃住,服从公司调配,上一休一。每月4天带薪公休、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三倍工资)带薪15天年假,上五险。
交巡警就是交通巡逻警察,主要是巡逻.防止道路抢劫,道路刑事案件。交警是负责道路交通通畅,维持道路秩序的,处理交通事故。交警负责交通、巡警负责治安巡逻、交巡警两者兼顾。交巡警交通警察巡警合一的警务模式,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成熟警察勤务模式。
河北邯郸警车为何挂民用牌照
近日,在河北邯郸街头发现了一批存在异样的“警车”。这些车辆外观统一并装有警灯,均喷涂了“警察”、“police”等字样及警徽标志,但是,所有车辆却悬挂着蓝底白字的民用号牌。有的邯郸市民指出,这些车辆显得“不伦不类”。
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7月31日上午介绍,河北省内交警所配备的制式警车必须悬挂警用牌照,从未批准过使用民用号段。
31日下午,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提供说明称,这部分车辆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配发基层使用的,共63辆。该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这部分“警车”确实违规了,将依法依规去除车辆上相关警用标识等。
7月30日,在邯郸街头看到,在邯郸市人民路、中华大街、陵西大街、浴新大街等主要路段均有统一喷涂“警察”、“police”等字样及警徽标志的长城牌皮卡出现,还有交警下车对路边停留的机动车进行劝阻、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例如,7月30日下午,在邯郸市第三医院门前的禁停区域附近看到,一辆车牌为冀DC601Z的“警车”闪着警灯正在执勤,车内坐着4名身穿制服的交警,不时的用高音喇叭劝阻路边欲停车的司机。
两个小时后,该“警车”沿着陵西大街向南行驶至阳光超市门前停车场处,与另一辆车牌号为冀DC987Z的“警车”汇合,两车警察下车后还相互攀谈。
7月31日上午,冀DC101Z号牌“警车”内的执勤交警说,这部分车辆是上级统一配发的执勤用车,而该车驾车交警向澎湃新闻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显示,这辆车为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所有。
报道称,6月6日上午,邯郸市交警支队举行创建文明城市执法执勤车辆发放仪式。启动仪式后,63辆执法执勤车辆奔赴各自岗位。据了解,这是邯郸市交警系统有史以来发放数量最多的一次,车辆发放以主城区及周边县区为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主要为路面执法、事故处理等提供保障。
上述《说明》也提到,为保证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万合集团河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63辆皮卡车辆配发基层一线。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17年4月26日发布的《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显示,采购人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通过代理机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定标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总中标金额为706.86万元,采购数量为3年,中标供应商为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7月31日上午,这家汽车租赁公司邯郸分公司的法人代表表示,该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取得了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服务的项目,共计向邯郸市交警支队提供63辆长城牌皮卡车。
贾鹏表示,这63辆皮卡交付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后,由其统一喷绘警用外观标示和安装警灯及其他警报装置。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方面7月31日向澎湃新闻介绍,为了方便工作,也便于群众监督,所以安装了警灯、喷涂了警用标识。
7月31日下午,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提供了一份《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部分悬挂地方号牌皮卡车使用警用标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上述《说明》解释称,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重点交通管理工作,邯郸市交警支队针对基层一线执勤执法车辆陈旧、连续多年没有购置、更新车辆的现状,且市财政局近期暂停办理车辆购置控办,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万合集团河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63辆皮卡车辆配发基层一线。
31日下午,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63辆“警车”确实违规了,将去除车辆上相关警用标识等。
邯郸交警支队人员名单
邯郸交警支队人员名单如下:
1、张敏
张敏,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武安市交警大队土山中队副中队长。该同志恪守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警察的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在纠正违章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违法驾驶人一视同仁,详细并耐心的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和危害之处,让他们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之心服口服。
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了《交通安全法》、《治安法》等专业知识。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在思想上、业务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执法标兵、先进个人等优秀称号,2012年、2017年获得武安市政府三等功。
2、张辉
张辉,男,40岁,中共党员,现任邯郸市交警支队冀南新区大队事故中中队长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事故处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积极,勤奋好学,为人坦诚。
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严格要求自己,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参与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工作9600余起,办理刑事案件50余起,抓捕网上在逃人员9人,收到群众感谢信56封、锦旗76面。
3、贾红辉
贾红辉,男,34岁,中共党员,一级警司,现任邯郸市交警支队滏东大队第四警务区中队长。工作中,他奋勇争先,勇挑重担,每天最早到岗,最晚离开,带领第四警务区民警强化岗区交通秩序整顿,实现了岗区“零违法”。
并在点滴小事中履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获得了辖区群众的称赞,展现了新时期邯郸交警的良好形象。
2011年在创建文明城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13年被邯郸县人大常委会评为“先进执法工作者”、2014年被邯郸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被邯郸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
4、王文超
王文超,男,32岁,中共党员,现任邯郸市交警支队渚河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他十几年如一日,坚守着一名中共党员的义务和职责,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誓言。
一次,一场大雨使他的脚由于雨水浸泡发了炎,脚侧部位部分溃烂,医生建议他“止动静养”,而他却坚持白天上班,晚上到医院挂水,为了防止受伤面与皮鞋的摩擦,他便用卫生纸裹住伤口,仍坚守岗位指挥。
2017年王文超与中队民警一起开展大型服务活动10次,做好事200余件次,送急救病人去医院20余次,帮助迷路儿童找亲人45人次,受到各级新闻媒介表扬20余次。
5、卢胜强
卢胜强,男,40岁,鸡泽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科员。他业余时间爱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一切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
在暑天执勤时白天站岗、夜晚治理酒驾,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雨天一身水、晴天一身汗,”顶顶烈日、冒酷暑,从不叫苦叫累。他坚持与百姓沟通、交流,了解百姓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民声、重民生的举动也拉近了警民距离,和谐了警民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邯郸市公安局